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早上討論,檢討俗稱「418」的《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規定,政府提出5個方案,多名議員支持按工時比例計算僱員福利。工聯會黃國健建議,將每周工時分為不同級別,計算僱員福利,又批評政府提出其中一個方案,將每周最少工作18小時改為16小時,即所謂「416」方案,根本未能解決問題。公民黨郭家麒批評,此方案只會鼓勵僱主走法律罅,進一步剝削員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各方案有利有弊,希望多聽意見,滿足各方訴求,平衡僱主及僱員利益。他說,如果將每周最少工時減至16小時,有12900名僱員可能受惠。「418」規定即兼職工需受僱於同一僱主連續四星期、每星期工作18小時才可享有各項僱員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