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手帶致痕癢不適 印度裔董事與女友擅除帶判緩刑
檢疫令定位手帶定位手環違反檢疫令所指明的檢疫條款
印度裔公司董事及其女友在政府實施來港人士檢疫措施後數小時入境,須接受14天隔離,惟他們在檢疫結束前一天聲稱因為痕癢不適,故擅自除下定位手帶,最終被警員發現。兩人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求情透露董事為安排身處外地的子女先行回港,故才錯過檢疫措施生效前抵港的航班,兩被告大致有遵守檢疫令。裁判官指公眾應遵守檢疫規定,以保障公眾衞生,判二人監禁六天但緩刑一年,兼各罰款5,000元。
兩名被告依次為印度裔公司董事Prakash Bhatia(52歲)及其巴西籍女友Amanda Souza Cordini Silva(23歲),各面對一項違反檢疫令所指明的檢疫條款罪。控罪指,二人在今年3月21日至4月1日的某天,無合理辯解而脫下定位手環。
案情透露,兩名被告原本向衞生署報稱於半山住所接受隔離,惟他們最終在灣仔會景閣被警員發現。代表二人的資深大狀清洪引述首被告女兒的求情信,解釋指兩名被告落機後拖著行李到半山住所,惟不獲被告妻子放行入屋。首被告惟有致電衞生署,要求將檢疫處所改為會景閣。
辯方求情亦指,首被告案發前偕次被告從巴西到倫敦,以安排一對子女回港。惟由於機位緊張,首被告先讓子女乘搭飛機,自己則和次被告滯留倫敦,回港時檢疫措施剛生效後數小時,因而要隔離。
辯方呈上兩名被告親撰求情信,兩人向法庭致歉,並稱已感到後悔。辯方引述控方資料謂,本案相信是首宗有人因擅自脫下檢疫手帶而被檢控的案件。
主任裁判官錢禮判刑指,市民須遵守檢疫規定,以保障公眾安全及衞生,法庭亦會慎重處理相關案件。法庭考慮到兩名被告認罪及有悔意,各判罰款5,000元,並判囚6天、緩刑12個月。
案情指,兩名被告於今年3月20日從巴西入境,原訂接受隔離至4月2日。惟檢疫完畢前一天、即4月1日中午,警員接報抵達會景閣某單位,發現兩被告沒有佩戴檢疫手帶。被告解釋,因為感痕癢不適才除下,更向警員出示手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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