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公安廳犯罪情報中心檔案顯示:梁德倫原是廣州市一工廠的工人,曾犯有流氓前科;1971年2月偷渡來港並加入黑社會14K,是該黑幫的一名中層成員。1980年開始負責黑幫中的販毒及走私,夫婦曾在哥倫比亞及南美等國生活多年,能操流利普通話、粵語、英語及西班牙語。
1988年3月9日,梁德倫從金三角一個名為「大西洋島嶼」的國際販毒集團手上購買一批毒品,梁在上海通過水產公司以出口錦鯉到美國為名,將毒藏在鯉魚肚裏,但被水產公司人員發現報警,當年中國公安部將其例為「天字一號」特大案件,並首次與美國司法部緝毒署(DEA)及香港警方聯手合作,最後成功將梁氏夫婦拘捕及判刑;梁出獄後重操舊業,繼續販毒到美國波士頓、日本、澳洲及荷蘭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