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公開審理7.5騷亂事件中第二批、涉及三宗案的14名被告,當中包括兩名漢人。他們分別被控謀殺、搶劫、縱火和破壞公物等罪名。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昨日公開審理的首宗案共有11名維吾爾族被告,包括艾合買提江.莫明等被控故意殺人、搶劫、放火、故意毀壞財物等罪名;第二宗案只有一名維族人艾則孜江.亞森被控故意殺人、搶劫;第三宗案包括韓俊波等兩名被告,均屬漢族,二人被控故意殺人罪。
案件昨晨10時開審,現場有400多人旁聽,包括政府官員、記者及受害人親屬等。控方在庭上傳召多名目擊證人,出示查獲的贓物、受害人驗屍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