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基本法知識測試已納入公務員招聘程序接近三年,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職位並參加基本法知識測試的12萬人中,72%取得51分或以上(100分滿分)。公務員敘用委員會主席吳榮奎認為,隨着越來越多應徵者在學校課程學習到基本法,具備相關知識後,公務員事務局應認真檢討是否需繼續進行此測試。
公務員敘用委員會職責是為公務員聘任、晉升及紀律事宜向特首提供意見,主席吳榮奎昨與傳媒茶敍時表示,基本法知識測試沒有特定及格分數,只佔成功入職分數的某個比例,沒有參加也可能成功獲聘。委員會早前已向公務員事務局提出,應檢討基本法知識測試的必要性,局方完成檢討,認為有需要繼續此測試。吳榮奎認為:「測試嘅需要係咪咁大呢?係時候要檢討吓。」他關注部份應徵者可能因錯過測試而落選,令政府失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