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范謠傳慰安婦】陶傑撐港人識保護自己 王晶曲解:迫女示威者當天使
林鄭月娥 羅范椒芬 王晶 陶傑 女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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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在香港電台節目中,指藍絲群組近日在facebook流傳一段題為《網傳14歲少女被灌輸天使 成「義士」泄慾對象》的網絡文章,她聲稱已fact check個案屬實,指該名14歲女示威者是她朋友的朋友的女兒,但當被主持追問事件細節,及為何不報警時,她即多番拒絕「no, no, no」,叫大家想相信就相信,如不想信就不要信。
此言一出,陶傑轉載相關新聞,在facebook留言指性關係只要在兩情相悅之下發生便沒問題:「只要遠離「11哥」(即香港法律規定「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著名的十一字刑律),包括林鄭和羅范,香港男女公民雙方你情我願,就無所謂誰『誤導』誰。兩情相悅之下,性愛就是性愛,不存在『誤導』之下貢獻所謂『免費性服務』。否則在邏輯上,特首林鄭及行政會議任何已婚成員,均已向其丈夫或妻子提供了數以十年計的免費性服務,並產生了多名子女。」
陶傑又指羅范奉勸天真無邪少女參加認識的「新朋友」聚會「遠離酒精大麻」,好像苦口婆心七十年代書院女去party遠離「飛仔」。陶傑認為:「不如我補充一句:只要記住家計會勸喻,有安全套即可,其他一切,不必擔心。身為母親,最怕女兒參加集體活動『冇咗隻豬』,而不知道香港新一代,早已走出讀新法書院鄧光榮馮寶寶以及高齡中環精英自己讀中學的新潮派舞會時代,今日不論香港仔女,都已經拒絕再做『港豬』。」
陶傑再次提起爆眼少女事件,用諷刺手法問:「冇咗隻眼,比冇咗隻豬,邊樣令人更遺憾?以『作為一個母親』的家庭倫理心態做特首,三個月來已經證明是一場災難。」
未想到王晶只看到字面意思,即轉貼陶傑的留言,曲解其原意,王晶先稱陶傑是香港寫字騙飯吃的「才子」,向來只以錢為唯一立場,王晶又指:「近日暴徒當中有人自稱義士,迫女性示威者當『天使』,要用肉體慰藉暴徒當軍妓。他居然寫了篇文章支持……你係天下第一賤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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