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續指,追究性侵案確對受害人會造成二度傷害,「包括要講好多次畀警方聽、要上庭、要面對來自家人及親人壓力等」。不過她認為決定是否追究,最重要始終是受害人的意願,如果受害人覺得必須追究以討回公義,家人的角色就應盡量支持。
她提到早前台灣女作家林奕含的案件,其父母由於在她被性侵後,未有主動提供幫助,後來被外界視為導致林自殺的原因之一,「受害人嘅決定權係重要嘅,警方或家人要做嘅係盡力支援佢」。
少女的父母在報警後,前往張圭陽的家中對質,王秀容表示不鼓勵這種做法,「落口供嘅時候會出現啲好複雜嘅情況,人哋可能會話『你之前同我傾掂數喎』」,認為接觸施暴者會影響之後的調查和檢控,建議交由警方處理。
■記者林偉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