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刺情夫案】
【本報訊】女學護戀上人夫3個月後被對方妻子揭發,分手後仍藕斷絲連,後來她乘對方到其家中短敍,突然用餐刀刺了對方7刀,並致電恐嚇對方母親。她於去年底因被裁定蓄意傷人及刑事恐嚇罪成立,被判囚44個月。她不服定罪,昨力數男事主供詞有多處漏洞欲提上訴,惟法官認為此非控罪關鍵,並指她的辯解不可信,勸她「唔好咁執迷不悟」,最終拒絕其上訴許可申請。
簡媛茌(29歲)上訴稱原審法官未有考慮男事主鄭柏堯(34歲)的供詞漏洞,包括案發當日鄭送院時清醒,卻未有向警察交代由上水至將軍澳的車程上發生何事,以及男事主聲稱被刺至滿身鮮血後爬行到停車場,但地上卻無血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