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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樓行●專欄︱移居英國前的資產及稅務安排(余偉龍)

蘋果日報 2020/11/12 23:18

BNO英國移民

英國稅制基本知識
如果移民前資產處理安排不當,多交稅項之餘,更可能為下一代帶來不必要的稅務負擔。
首先要清楚知道「國藉」(Citizenship)、「居民」(Resident)和「定居」(Domicile)是3種完全不同的概念。
一年內居英滿183天,便成為稅務居民(Tax Resident),即需按英國稅制交款,代表在全球任何國家及地區的個人資產及收入,均需徵收稅款。持有英國國藉但非居民,則只需就於英國的收入及資產增值所納稅。
「定居」(Domicile)則主要影響遺產稅(IHT)的涵蓋範圍。以BNO移民來說,到英國居住兩年後便界定為於英國定居,屆時全球所擁有的資產皆需繳納遺產稅,高達40%。個人所得稅(Income Tax)更可高達45%,預計還有上調的空間。
離港前的財產處理
離港前必須處理於香港的財產及安排清稅。如果下定決心離開香港,可先考慮賣出所有股票、債券、物業等增值的資產。成為英國稅務居民後,有增值的資產出售後皆需繳付10%至28%的資產增值稅(Capital Gain Tax,CGT),其中香港物業的增值稅最高昂,可高達利潤的28%。
如果決定保留自住物業,受所有地的法律約束,建議獨立準備一份處理該業權承傳的遺囑,以減少遺產受益人在跨境處理承辦時所需的程序及時間。
另一選擇是以「Lifetime Gift」(終身福利)形式轉贈給子女,但需於離世前7年進行,否則會被納遺產稅。現時英國的個人遺產免稅額(Nil Rate Band)為32.5萬英鎊,自住物業留給子女可額外獲17.5英鎊免稅額(Residence Nil Rate Band),以上部分便要按40%徵稅。有人選擇於移民前先行將資產交給子女,看似也是合法避稅,其實兩種做法都只是將遺產稅的責任轉交給下一代。
另一種常做的方法是於英國以外成立離岸信託 (Excluded Property Trust),移民前將資產轉到信託名下,自己成為信託受益人,配合其他資產運用,將信託費用降低,合法延遲以減低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並分時段提取資金。至於實際操作及稅務規劃,建議找稅務專家處理。
保險方面,需考慮處理的,主要是有現金價值的產品類型,如人壽、儲蓄及年金。如果提取時已成為英國居民,便需為增值部份繳交個人所得稅。沒有現金價值的產品如意外、家居及入息保險可直接取消。人壽危疾等理賠上不受地域界限所影響。
醫療保險的話,如受保範圍包括英國定居之地,亦建議盡量保留,因為重新投保的話,或會因年齡及已有病歷而需支付高昂的保費。移民前請先向保險公司查詢改變定居地會否影響現有保單,因保險公司有權增加保費和減少保障金額或範圍,甚至拒保。
至於強積金方面,則可獲英國豁免徵稅,不受移民所影響。
離港前清稅
遞信辭職後,公司會扣起尾期薪金,並遞交IR56G表格通知稅務局。移民前一個月請到稅務局提交BIR60,並收回公司已填寫的IR56G的副本,然後按評稅通知書交稅。交稅後十日將收到稅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Letter Of Release) 和公司的尾糧,最後會收到稅局的退稅通知書和退稅支票。
如迫切離港,則可帶齊IR56G副本、糧單、終止合約書、尾期薪酬附表及能扣稅的証明文件,親身到灣仔稅務局辦理清稅手續。
英國定居後的報稅安排
請謹記,無論有否將收入匯入英國,非英國收入及資產增值收益皆需報稅,否則會被掛上非法逃稅的惡名。現時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所推出的共同滙報標準(CRS)令全球稅務更透明,全球已有共110 國家及地區加入,包括香港和英國,成員國的金融機構會定期交換對方稅務居民在境內的財務訊息。簡單而言,英國稅局能查出稅務居民在香港的收入及增值收益。
余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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