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女生陳巧文於北京奧運聖火在港傳遞當天,混入聖火傳送路線,發起示威爭取關注西藏問題。當她舉起雪山獅子旗及支持藏獨標語時,遭警察搶走旗幟及標語,並以武力對待,兩度被帶返警署,至聖火完成傳遞才放她走。她指警方行動不合法,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巿民的言論、集會及遊行自由,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及索償。
現於香港大學讀哲學碩士的申請人陳巧文(21歲)昨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作出評論。
陳巧文在入稟狀指,她於今年4月計劃在聖火傳遞當天舉行示威,呼籲國際社會關注西藏問題,並在facebook邀請藏獨支持者參與,並已多番與警方進行溝通,提供示威詳情。
今年5月2日聖火傳遞當天清早,她到達尖沙嘴彌敦道柏麗大道,同行支持者共8人,他們展示雪山獅子旗及支持藏獨標語時,遭支持京奧人士暴力對待及辱罵。隨着聖火逐漸接近,更遭警員搶走旗幟及標語,更把她壓在地下。稍後,警方兩度將她帶返警署,至聖火離開後,才被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