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滙報學生公開考試成績的制度,稱為「常模參照」評級方法,學生各科成績分為A至F級,表現低於F級的成績被評為U,即「未能評級」。
考評局進行常模參照評級時,會選定一批近年在公開試中表現較穩定的學校為「對照組」,以鑑定在該次考試中,對照組學校按預定百分比考取不同等級的學生得分;再根據這些「分數線」,為參加考試的所有學生分配等級。不過,常模參照主要比較學生表現,未能顯示學生的知識水平和實際具備的能力。
將來中學文憑考試的所有科目,將採用「水平參照」模式,以五個等級,即1至5級來評定考生的表現,第5級為最高等級,而表現低於第1級成績的,會以「未能評級」標示。在第5等級內,成績較佳的考生可獲得「5*」或「5**」的等級,以便大學更仔細甄選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