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被告馮偉開於今年7月12日乘搭國泰航空班機前往首爾,但航機不能起飛,國泰安排馮轉搭另一班航機,馮不滿新機冷氣系統有問題,要求立即下機,由於需時辦理落機手續,馮不能如願,他遂躺在地上,向姓陳女機組人員稱他的行李他不要了,又指行李會爆炸,並涉向另一名機組人員講粗口,警方接報到場拘捕他。
資料顯示,馮偉開是曾有多間分店的點心皇的前大股東,亦是資深舖位投資者。他13歲開始賣魚,後利用多年辛勤所得的積蓄投資餐飲項目,買下不少舊區舖位。
2008年他買入石硤尾巴域街一個舖位,「四叔」李兆基打算購入該舖,透過收樓代表田生地產與馮接洽,雙方拉鋸,最後協議馮賣舖,恒基捐款150萬元給險被殺校而成名的大角嘴鮮魚行學校。馮當時接受查詢時稱一直有捐錢給鮮魚行學校,並出任鮮魚行總會財務副主任。
馮偉開之前亦牽涉一宗官非,2010年他以公司名義斥資162萬元購入保時捷四門跑車Panamera 4S,但翌年他駕跑車上班時突然死火,輪胎自動上鎖,令跑車滑行一段短路程。
馮偉開指跑車不符合標準,透過公司入稟高院,要求代理商賠償車價連保險及牌費等約165萬元。
案件編號:TWCC206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