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鷹豪(36歲)2016年8月起在九龍塘一間學校任職教學助理,負責在設計及科技堂上提供協助。事發同年11月至去年2月,五名女生介乎12、13歲,其中三人被非禮兩次,有女生去年4月通知校方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觸摸當中兩人。
被告有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前科,辯方指被告案發前三度拍拖,每次戀情不長,指被告愛玩模型車,是宅男,但他並非孌童癖,亦沒精神病,只因不懂處理兩性關係,身處學校高危環境才犯案,願接受專家輔導,寫信向女生及校方道歉,承諾不再犯案。法官斥責被告利用職位及女生對他的信任,借機侵犯,而且歷時不短,更有女生不止一次被非禮,須判監。
案件編號:DCCC853/19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