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實施街市活雞不過夜第三天,有雞檔開始賣剩雞,要在晚上8時前殺雞,將光雞以接近成本價賣給食肆,不能像以往將活雞留待翌日繼續出售。該雞檔檔主表示,日日清雞措施下,雞檔難以預計入貨量,生意難做容易蝕本,他最終會向政府交回牌照。
港九新界家禽批發零售商會秘書長劉松新於中環結志街經營的雞檔,在昨日本港恢復出售活雞第三天,首次出現在8時前屠宰賣剩活雞的苦況。他昨購入約270隻活雞,下午3時多仍賣剩20多隻約三斤重的適齡雞,直至5時多仍賣剩9隻,店員將活雞屠宰變成光雞,之後再售出3隻,最後剩餘6隻,惟有放入雪櫃變成冰鮮雞,今日售予食肆。
劉松新表示,中區的顧客不會特意等到接近8時才買平雞,加上不想店員夜收工,故5時多便殺雞,光雞只能以成本價賣予食肆。他慨嘆,日日清下只賣剩6隻雞已經非常「好彩」,為怕此措施導致損失,連帶乳鴿等活家禽的購入數量亦大減。第三日未賣清便要殺雞屬意料之中,因首兩天很多人在餓雞下已買雞,近日天氣熱,市民食雞量會減少,證明日日清下雞販生意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