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歲騙徒姓鄺,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捕,他家住紅磡報稱無業,四名事主年齡二十五至二十七歲,分別任職銀行及文員。警方稱事主犯案手法高明,先用手機交友軟件結識朋友,自稱從事黃金買賣,然後約對方見面,聲稱有門路可帶黃金返內地,至少可獲利一成,願與事主平分,然後利誘事主碌卡甚至向銀行借錢,再到金舖買金,而騙徒在事主買金後,隨即將金取走,聲稱要找友人帶金上內地,但離去後音訊全無。四名事主與騙徒交往最長三個月,最短個多月,其中損失最多的一人被騙去一百五十萬元。
警方於去年三月接獲一名男子報案稱墮黃金騙局,調查期間,於去年六月、八月及今年一月,分別在牛頭角、灣仔及中環接獲三名同遭詐騙事主報案,黃大仙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翻看騙徒曾與事主一起出現過的地區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後,終鎖定騙徒,前午二時在紅磡德康街將他拘捕。
■記者黎家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