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原訟庭法官林雲浩和周家明駁回暫緩令申請時,亦在判詞中表明如果違憲判決被推翻,涉案法律將被視為一直有效,意味在推翻判決前做出涉案法律禁止的行為,也會犯法。
高院裁定,蒙面法禁止在合法遊行集會,及未經批准但和平的集會中蒙面,並授權警方指示市民解除蒙面以供查核身份,甚至可強行脫下,均屬過度侵犯自由;但禁止在非法集結中蒙面並無問題。緊急法授權特首在「危害公安」情況下緊急立法,亦違反《基本法》憲制安排,但「緊急情況」下的立法權不受影響。由於蒙面法是引用危害公安條款立法,故整條被宣告為無效。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