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姐稱,其父親九九年向一名已相識四十年的萬誠保險公司仇姓前任代理,購買人壽保險。去年三月其父不幸因肝癌逝世,她及母親遂向萬誠保險提出索償,可是該公司一直指因未取得其父於內地醫院求診時的醫療報告,故暫時未能賠償。
保費曾遭代理私吞
可是在等候期間她竟發現,原來其父保單曾一度斷保,且保單復效申請上所填地址根本不確,他們向代理質詢,對方承認曾將其父所繳保費私吞,致保單斷保,但已辦回續保手續,鄧小姐對代理的失職甚不滿。
之後萬誠繼續調查,最近竟通知她因其父投保時沒有申報肝帶菌,故拒絕賠償,惟鄧小姐稱,她本人當年是親耳聽到其父告訴該代理此情況的,可是代理卻指「無睇醫生無食藥唔需要報」。
萬誠應對事件負責
而她翻查該代理為其他親朋所做保單,亦見錯漏百出,可想而之該代理所做保單,根本大有問題,對投保人毫無保障。該保險代理亦已因其他個案,被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調查。
鄧小姐說:「萬誠並無嚴格監管佢啲代理嘅操守,實在應該對事件負責,𠵱家唔賠實在唔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