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假嫖客涉一周內劫兩鳳姐 證人於認人手續認出被告
蘋果日報 2018/03/05 12:24
劫鳳姐
偷竊
劉嘉寧
被告劉嘉寧(蒙頭者)
男子於去年底至今年初的一周內涉兩度假扮嫖客,先後向尖沙嘴區的兩名鳳姐打劫。「假嫖客」被捕後,再被發現曾涉及一宗偷竊案,他被控搶劫及盜竊罪,案件今再提堂時控方透露,確定現場指模及煙頭的DNA來自被告,事主在認人手續中亦認出被告。
被告劉嘉寧(46歲)被控兩項搶劫及一項盜竊罪,指他在去年12月27日,於尖沙咀寶勒巷一個單位內劫去姓官女子3,600元;另於今年1月3日在尖沙咀香檳大廈一單位,劫去一名張姓女子一部價值3,000元的手機及現金500元;另於去年10月6日在旺角亞皆老街海景粥店投資有限公司閣樓偷去一個內藏8.4萬元的腰包。
案件押後至4月3日再訊,以讓控方取得法律意見決定在哪一級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