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青年不滿巴士經常飛站,三小時內乘搭九巴四條不同路線,並在座位插入縫紉針,針尖向上,最終刺傷三名女乘客。青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蓄意企圖傷人及兩項刑事毀壞罪,控辯雙方坦言在普通法法域內,暫未找到同類案例讓法官參考。控方更指,若以公共交通工具被插縫紉針傷人案件而言:「似乎有機會係第一宗,全球嚟講。」
案情指,去年6月27日下午約4時半至7時半,被告莫湛深(31歲)先由青衣長安邨出發,乘搭41A號巴士,到尖沙嘴轉乘81號入沙田,再在禾輋邨轉搭48X號,途中在新城市廣場下車,改搭49X號回青衣。其間被告全以現金支付車資,惟他在車上情況已遭閉路電視拍下,包括坐在事發座位旁邊並有所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