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姓莊(29歲),住觀塘道251至255號德基樓四樓一單位。據知事主無業,妻子姓吳(26歲),育有10個月大的三胞胎,分別為兩女一子,莊妻於本月1日與他吵架後離家。
據悉,事主雖有社署協助,但要獨力撫養三名子女,吃完奶又要換尿片,每日壓力極大,昨午事主致電姓梁男社工,指自己情緒低落「好想死去」,又要求找回其妻返家,社工便趕往現場協助。
至下午4時,社工抵達事主樓下,發現他和眾子女乘的士離家,於傍晚6時折返衝上樓,社工尾隨而入向事主勸喻,可將三胞胎暫交由社署代為照顧,但事主不捨得其子女,突情緒激動,取出生果刀指着自己,繼而將一女兒搶在手,再衝入房躲藏。
社工恐他會抱女企圖跳樓立即報警,警方及消防趕至在外圍戒備,出動談判專家游說,他說沒對女兒不利。另方面,社工和女警則將一對子女接走,暫代照顧。
雙方對峙五個小時即晚上9時,事主終持刀抱女出房間,警員勸喻交出女兒和送院檢查,事主一直拒絕要求,眾人無奈只好耐心等候,深夜時分事件仍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