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年輕人往往嘲笑我們老人家只知想當年,頑固到不甘適應潮流,寧可自我封閉,他們才是如日中天、卓越的一代,有的是前瞻,走的是康莊大道,勇往直前,真叫我們好生羨慕。但時不我留,不能冒充年輕,只好又作無病呻吟,供給他們多些笑柄。其實我說甚麼,他們「啋你都儍!」
就拿一隻煎蛋角來說,請問閣下要到哪一所食府可以吃到一客煎蛋角?在我們的年代,就算沒有穿白衫黑褲、頭上挽着光滑大髻的順德媽姐「一腳踢」起全家的事務,也有媽媽、婆婆、嫲嫲竭盡愛心為你煎一盤微不足道但韻味悠長的蛋角,逗得我們感動到要添飯。當下的年輕人會不屑地說:「吓!添飯?會食肥人呀。」
我小時食的煎蛋角,餡子是生的,放在煎成圓形的蛋皮上,把一半蛋皮覆上,用鏟子按着半圓的邊沿,未熟的蛋漿便會黏在一起成角形。因為餡子尚未全熟,便要鏟出至碟上,留出鑊中央的空位,再加入油和蛋漿,又再煎第二隻,直至煎完,便將碟上已煎好的蛋角全部放回鑊內,用小火將餡子烘熟為止。那時的餡子要不是魚茸,便是蝦粒或蝦茸,以快熟為主。廣州人鮮有用豬肉做餡子;豬肉難熟,若待得豬肉熟了,蛋角也焦了。
後來為了方便,有人把餡子改為熟的,先炒熟豬肉碎和其他的配料,一煎好蛋皮,放下熟餡,一覆便成,不用等候。餡子千變萬化,隨人心意放下甚麼都無妨。熟餡確是省時快捷,但我家仍堅持用生的魚茸或蝦茸作餡,寧可多花工夫。
到了上海人南下香港,帶來不同的飲食習慣,他們吃的叫蛋餃而不稱蛋角,新春時家家煎肉餡蛋餃,煎香後放入一品鍋內同煮。蛋餃像個元寶,是意頭菜,吃了大家都招財進寶,而且豐儉由人,一大鍋的真有家庭和樂氣氛。
上世紀六十年代我到美國讀書,唐人街中餐館的餐單上例有一系列的蛋菜,蛋芙蓉(EggFuYung)是美國佬最喜愛的菜式。簡單地說,就是在打散的蛋液內,加些叉燒絲、竹筍絲、芹菜絲、洋葱絲,拌勻了一口氣倒入有多量油的熱鑊中,煎香一面,立刻翻過來再煎香另一面,樣子無異一大塊圓的「班戟(pancake)。」後來移民日多,又有蟹芙蓉、蝦芙蓉,樣子也變成西式的「庵列(omelette)」,似隻大蛋角。
那時我們在家中不會煎這些似是而非的芙蓉蛋。外國是沒有新鮮鯪魚的,但舊金山唐人街獨有一家店子,專程從夏威夷運來一種叫Barracuda的予魚,身長似劍,肉多無骨,是打魚膠的好料子。我們到舊金山買菜時,一定會買好幾磅魚膠,回家用膠盒分盛,放在冰格內,隨時拿出來解凍,加些葱花和調味料,便可做成魚滑,是蛋角的上乘餡子,孫兒們尤其愛吃。
回到香港定居以後,任何街市都有活宰的鯪魚,魚販把一條鯪魚斜斬為兩半,可單獨買任何一半;魚脊肉或「魚肚籠」。女兒最近來看我們,我差她去買菜,魚販見她不似本地人,硬要她買全條魚,雖然把脊骨去了,但仍不像魚脊肉那麼好用,起皮也難。結果我只好用有鋸齒邊沿的鋼匙羹把魚肉刮出來,才不致把黑色的魚皮,混在潔白的魚肉裏。
最近偶閱陳榮的《入廚三十年》,發現一則「家庭煎魚角」的食譜,覺得十分家常,比我家的做法更家常,先試了一次,認為還不錯,好處在蛋液和生的餡子全拌在一起,煎時一匙一匙的下鑊,不必先煎蛋皮去包餡子,值得借鏡。
江獻珠
上世紀初食壇名人江太史之孫女,經典的太史蛇羮便是源於江家,江女士自小吃盡考究之食物,由此練成一張懂吃的嘴。成年後經自學煮得一手好菜,又撰寫中、英文之食譜,著作有《蘭齋舊事與南海十三郎》、《古法粵菜新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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