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認人口供存疑點
褲鏈夾陽具案青年罪脫

蘋果日報 2002/08/14 08:00


【本報訊】青年「露械」褲鏈夾陽具案昨審結,裁判官裁決指女事主誠實可靠,確有人向她「露械」,但她在警方口供指疑人身高較被告矮,以及在庭上稱僅憑眼神認出被告,裁判官相信她應沒認錯,惟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儘管他極可疑,亦只好判他無罪。
二十四歲的被告許俊東昨到屯門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不接納辯方所指二十三歲女事主虛構露械事件,案發當日她已將事情告訴男友及管理員,故她屬誠實證人,如控方案情所指有人向她露出下體。

由眼神認出被告
裁判官續稱,案發時女事主有多次機會觀察被告,她向警方錄取的口供指疑人身高五呎三吋,但被告身高五呎八吋。她在庭上供稱認出被告,是因為他的眼神,除此外沒有其他證據。
被告獲判無罪表現興奮,代表律師還呻了一句「咁都話證人誠實可靠」。
案件編號:TMCC13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