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有網民自稱「直豎拇指」,在高登張貼「實力反抗中共暴政才能救贖中國人」的文章,提議拿起手中的刀、手中的燃燒彈爭取自由,又介紹汽油彈及燃燒彈的製作方法。被告回覆時留下涉案字句。高登其後刪去帖子及有關言論,並張貼公告提醒會員,「雖然內文可能有表明只是開玩笑……也可能會惹來一點麻煩,甚至最嚴重可能會惹上官非」。
資料顯示,一名抑鬱症青年於去年12月在網上討論區貼上涉及炸曾蔭權住所、殺人、非禮及強姦等訊息,被判感化18個月。另一名髮型師於07年在網上留言炸美國領事館及「迪迪尼」,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案件編號:ESCC36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