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理論要是成立,那麼以後做marketing豈不容易?把那一小撮OpinionLeader揪出不就行了?說服了他們,省掉往後的工夫,真的這麼簡單嗎?當然不,廣告的效用還是有的,只不過隨互聯網普及,人與人聯繫的成本降低,結果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社群網絡,這是為甚麼開始有廣告公司把網上宣傳跟傳統package扣在一起來做。
回到哈利波特,有人說它忽然受歡迎是因為獲獎,思哲不知道多少人是因為獎項而跑去買書,但有幾多位文學獎得主的書能是暢銷書?思哲寧願相信那是因為Amazon的社群力量間接幫了忙。一小撮書迷買了書,透過Amazon簡單易用的平台,或寫書評,或給個分數,久而久之凝聚成集體智慧,影響了主流書迷。
星星之火,足以燎原,重點不是最初的火光從哪裏開始,而是森林本身容易被點燃起來,marketers與其在人海中找尋OpinionLeader,相信two-step理論的marketers,還不如研究一下如何利用社群網絡的威力吧。
案內人隨筆網誌: http://wanszezit.wordpress.com/
電郵: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