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辯論】懶理審計署狂轟 27幅空置校舍繼續曬太陽
搵地空置校舍審計署
大多空置位置偏僻、基建不足,即便作短期租用,吸引力亦不大。
政府經常抱怨搵地難,審計署於2015年批評當局未有善用空置校舍後,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早前便提出空置校舍作臨時房屋,但實情是大多空置位置偏僻、基建不足,莫講話要住人,甚至做物流都不適合。業內人士直言,即便作臨時房屋,但大多校舍連車路出入都無,當意外發生,緊急車輛難駛至。
土地小組早前討論4個方式短期內增加土地或房屋供應方案,當中包括善用空置校舍,認為可讓社福機構租用空置校舍作臨時房屋或老人院舍。事實上,地政總署持有的空置校舍一直以作短期用途供非政府組織租用,不過成效卻不大。該署於3月底仍有29空置校舍可供短期租用,該些校舍除了位於離島區、西貢區等偏遠地方外,有的甚至位於禁區內,如北區打鼓嶺羅湖村前羅湖公立學校,出入均需禁區紙,令人難有租用的意欲。
截止今年5月29日,新近有2間校舍料已租出,分別是元朗前小墈公立學校、北區打鼓嶺蓮麻坑路前三和公立學校,意味仍有逾9成在「餵蚊」。其實上述問題一直都存在,發展局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早前透露,該署過去5年,即2013至2018年度(截至2018年1月)共批出22份短期租約予非政府機構租用,即每年平均4.4間校舍租出。
有個別則位於住宅旁,類似這些校舍與其靜待團體租用,其實用來發展會否更有成效?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陳超國直指,發展該些空置校舍的可能性甚低,除了位置偏僻外,最大問題是基建不足,如果要花公帑去搞基建「為左1萬幾千呎的地盤面積,提供咁多道路同埋基建設施,唔喺太划算!」
陳超國指,作為短途性用途,各方面要求不太嚴謹,倘若作長遠用途,首要條件是交通方便,惟該些空置校舍,部分沒有馬路直達,最多只是供行人抵至,加上水電供應等配套亦不太完善,故此作為其他用途價值都有限。他總結,無論作長遠住宅發展或做過渡性的房屋都好,如有意外發生,起碼都要有車路,讓緊急車輛駛至。
陳超國直言,香港土地問題,是規劃上不完善,令好多土地未能有效發展,例如4成土地作為郊野公園,其中又受條例限制不可發展。但要明白任何社會都需要發展,不能因某些事而拒絕改動,是不切實際,無形中局限香港未來的發展。
萊坊高級董事和估價及諮詢部主管林浩文則認為,政府怎都要考慮使用該些校舍,而不應任其荒廢。他建議,發展空置校舍,未必作住宅或商業用途,可考慮改建成綠化設施,如公園等,讓區內居民有休憩的空間、或提供一個地方成為外傭放假時的聚集地,甚至可以預留作「鄉村式發展」,即交予原居民興建丁屋;甚至可將這類GIC用地,將其容積率轉移至其他地方,便可增加房屋供應,同樣可以地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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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超國指,空置校舍即便作臨時房屋,因無車路出入,當意外發生,緊急車輛駛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