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陳兆榮(譯音)入稟區域法院,指今年1月31日晚上在旺角道近彌敦道行人路被捕,及後被押返旺角警署,全程遭警員毆打。原告要求到醫院求診,亦遭不合理延誤,最終以5,000元保釋,至2月26日「踢保」成功。
原告指警方的非法拘捕、毆打和禁錮,嚴重傷害他的身體,令他精神受困,亦侵害人身自由,屬嚴重違反人權法與《基本法》,而涉事警員更疑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另外,有市民於去年8月11日深夜在將軍澳焚燒印有官員肖像的冥鏹,多人被捕,其中三人昨提堂,包括電影製作助理楊家盛(23歲)。他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辯方指楊在將軍澳警署羈留室內遭軍裝警員爆粗辱罵,指他是「死曱甴」,更逼他脫去短褲和內褲,𢭃弄其下體,稱:「你入到嚟,我要你裸跑都得!」並且多次近距離出拳嚇唬。楊獲准保釋至8月3日再訊,離開法庭時與女友相擁而泣。
案件編號:DCPI1592、KTCC8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