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山景邨地契列明,屋邨須提供不少於6,678平方米樓面面積的社福設施,包括長者中心、青少年中心、精神復康宿舍等;屋邨也須提供不少於36,500平方米的休憩用地供住客、大廈佔用人及訪客,大廈公契也指他們有權使用公共地方及設施。大律師陸偉鴻指法團有權管理公共設施並訂立使用細則,若細則不合理或申請門檻過高而影響使用,可交法庭裁決。
他又指管理處有權以保安為由,要求團體預先申請探訪,但收集義工身份證(ID)副本作存檔,則屬過份收集個人資料,有機會違反《私隱條例》。即使登記資料,也不能記錄所有身份證號碼,一般提供首3個號碼,否則也涉過份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