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教育學院一名學生向本報投訴,指該教授自案發後,一直被要求停止教學職務及接觸學生。然而日前學生在新學年課程中發現,該教授名字再次出現其中,並將負責其中兩個必修科,分別是「第一及第二語言學習」及「教學學科知識」,指有女同學為此感到憂慮。
港大發言人表示,課程名單上除該教授名字外,旁邊亦列有另一名教授的名字,一旦被告教授獲判罪,又或因其他事件影響而沒法於9月任教,則會由另一教授負責教學工作,「個庭一日未判,我哋都會將教授列為無罪狀態,佢家仲係放假中。」發言人又指,校方沒有「勒令」該教授停止接觸學生,雙方是達到共識後才作出有關決定。
不過,投訴人指,根據學院職員所述,同時列出兩名教授名字代表課程將由兩人分擔而非二擇其一,他會再向學院求證情況。港大學生會內務副會長成曉宜表示,會就事件向校方了解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