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鄧美玲(譯音)八八年加入公務員行列,九九年已因遲到問題,遭當局書面警告。至○二年三月,鄧被調職任昂船洲反走私特遣隊警司麥遜宜的秘書,同年七月起,遲到問題仍嚴重,鄧為了隱瞞事實,曾竄改出勤紀錄十七次,其間麥向她發出三次口頭警告。
當局對鄧展開紀律聆訊,她承認於四個月零一星期內遲到四十九次,共四百三十二分鐘,平均每個工作天遲到四分鐘,並曾竄改出勤紀錄兩次。然而,在等候紀律聆訊結果期間,鄧在一年內再遲到一百五十次,共遲到二十四小時,平均每天遲到近九分鐘。公務員事務局去信警務處,建議勒令鄧提早退休,鄧終在去年三月底被勒令退休。
案件編號:HCAL8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