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昨在庭上表示,控方將傳召7名證人,並已完成6份醫生報告,包括法醫科主任顧問醫生侯港龍的報告。控方又指,事主去年4月曾進行頭蓋骨手術,同年6月被控襲警罪。事主否認控罪,去年8月主審裁判官唐慕賢裁定罪名不成立,並勒令警方跟進。投訴警察課接手調查。對於被告涉襲擊事主頭部,辯方指當日事主以毛巾包頭,故不知他沒頭蓋骨,又指由於被告涉執勤時犯案,可向有關當局申請援助以減輕訴訟費用,惟申請需時,故要求將案押後10星期,並希望有時間到香港大學找尋專家,回應控方的專家意見。辯方又指,被告仍未知悉停職後會否獲支薪,聆訊會構成沉重經濟壓力。
最後,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將案押後至4月29日進行預審,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候訊。
案件編號:KCCC9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