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釐定學費透明度是研究的重點之一,但報告卻交白卷。守則沒有具體指引,有院校代表認為如果指引太多,需聘用大批人手應付,若需公開的資料敏感和易被誤解,如學生流失率,又要人手應付公眾批評和傳媒誤報,都會增加成本,最終影響課程質素。報告提及一些具市場價值的資料,院校未必肯公開,以免被人仿效。
守則指明院校每年至少公佈一份財務報表摘要,不過報告披露部份院校並不贊成。有院校指財務報表已呈交政府,公眾有渠道查閱;有些則指所屬大學本部已在年報中列出財務摘要為由反對;由於院校規模不同,公開財務詳情可能被誤讀和引起不公比較,如公開捐款數目,細院校處於不利。
對於報告認為自資院校應享有較公帑資助院校更大的運作自主權,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反駁說:「佢哋唔係純私校,有同政府攞地、借錢,所以公眾有權監察。」
張民炳指出,明年起政府資助部份自資院校的課程,形同公帑買位,將來將更多,「院校要有足夠透明度,更加需要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