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何劍雷(19歲)早前承認蓄意傷人罪還柙。他的父母、兄長及十多名舊同學均到庭支持他。被告聽取判刑時飲泣,被判入更生中心才鬆一口氣。
法官判刑指,被告母親於求情信承認給予兒子壓力,當他表現未如理想便罰他或不理他,加上兄長考上中文大學,比較之下形成壓力。
法官認為案件極之嚴重,被告與事主沒有積怨,卻無故襲擊事主。事主亦有去信法庭指,被告已向她道歉,她已原諒被告。法官指若成年人犯案必會判監,但考慮被告品學兼優,一時衝動犯案,遂判他入更生中心。
事發於今年8月21日早上,被告在藍田康柏苑金栢閣住所升降機,貼上壞告示,騙得鄰居黃瑞愛(51歲)步往樓梯口。在旁守候的被告以8磅重啞鈴從後扑黃的頭部兩下。被告即日被捕,並指思緒混亂,不知何故襲擊事主。
案件編號:DCCC1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