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兩名兄弟的律師昨求情稱,兩被告只是隨意找尋行劫對象,涉案的武器在垃圾房隨手拾獲,並非預先攜帶。暫委法官張慧玲昨查問兩兄弟家人有否到庭聽判刑,兩人表示父母因工作而沒有到庭,張即搖頭感歎,「兩個仔判刑都返工,睇嚟對佢哋冇乜期望。」
控方指○四年六月十一日晚上十一時,四人在新蒲崗一大廈後巷劫去邵姓事主一張八達通卡;半小時後,四人在油麻地用木棍作勢襲擊張姓事主,張交出手提電話。
至凌晨三時,四人在黃大仙東頭邨附近,向李姓事主表示要替「大佬」「籌期」保釋,要求李交出手提電話,四人用木棍及鐵通追打逃走的事主,最後事主交出手電,但要求取回電話卡,其中一人留下自己的手提電話號碼,以便日後將該電話卡歸還給他,結果被捕。
案件編號:HCCC34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