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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股否決 欲引例查反對者身份
萊福擬逼大股東現真身

蘋果日報 2011/06/28 00:00


萊福昨早九時舉行股東特別大會,審議6月9日提出的供股計劃,結果以32.38%贊成及67.62%反對,遭大比例否決,集團隨即在昨早市中途停牌,停牌前報0.72元,急升10.8%。
萊福在收市後公佈,供股將不會進行,集團會另行考慮可行集資方法,以應付對金至尊及寶源控股(692)的投資,並強調有足夠營運資金維持及進行現有業務。
資料顯示,萊福公眾持股量高達97.26%,當中逾七成股權參與昨日投票,即有近五成股權投反對票,而集團3名執行董事的持股量合計僅2.74%。
集團昨同時公佈,考慮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29條行使權力,以調查相關投反對票權益的擁有人,涉及股權佔集團已發行股份48.62%。通告末段更刻意重申,任何人士或一致行動人士若收購公司逾30%股份,須按守則提出強制收購建議。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29條賦予上市公司權力調查股份擁有者身份,但公司須在通告中訂明被調查股東有合理回應時間,並有責任在收到資料後1日內通知證監會、港交所(388)及金管局。過往有不少引用該條例調查的個案,如弘茂科技(1010)去年底遭證監指股權過度集中後,集團便進行調查,並於年初公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