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不容許嗎?消防條例規定,任何商場行人通道必須有約4呎闊以便逃生,屋宇署條例規定,商場最高可容納人數為每3至4.5平方米容納一個人,幾呎凳不阻定吧!還是商業策略?客人逛累了,唔畀凳你坐,就得去幫襯商場食肆?
商場明明有空間,幾呎張凳不願擺,卻又放置銅鐵藝術品,是要提高商場檔次,將品味帶給客戶的做法嗎?不見得擺了條鐵,商場就算由百佳變身、同是誠哥的Taste,所賣的飛雪礦泉水會帶點Perrier的味道。
曾經有個在發展商打滾多年的朋友嘆,最難湊的老闆,是追求品味的富二代,因為佢識嗰條鐵,你唔可以識,你又唔可以識佢唔識的,無奈是,你又要找到令佢爆一句「c'est la vie」的藝術。
走進九龍塘又一城,彷彿找到答案。由九龍真光中學經行人天橋走進商場的那層,以往入口處偌大空間有凳,今日銅凳匿迹,換來欄柵並掛牌示:「禁止任何人士在此聚集、兜售或進行任何類型之販賣活動。」事關同層有Apple Store,一張張凳恐成水貨客駐紮收貨的地盤,聚人太多,恐生意外。又一城在其他樓層仍舊有凳,沒時限,任人坐。商場有凳不擺,不是吝嗇,而是管理的取態與價值,肯擺,一定擺到。冰冷的雕塑無疑藏着雕塑家的熱血,但樸素的坐椅,或許換來更多人情味。
記者:陳家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