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華荃教授是專研比較憲法,他指出諮詢文件有多處概念含糊,需要澄清,例如「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等等。他問為甚麼中國刑法不禁止管有煽動性刊物,但特區政府卻要立法禁制?講授傳統共產黨主義包括教人以暴力推翻資本主義政府;這算不算犯了諮詢文件建議的煽動叛亂罪?
王友金先生說故事:老醫生誓言支持二十三條立法,問他有沒有看懂諮詢文件,他說看不懂。王友金先生說自己也看不懂,因為文件的中文太過怪異,概念又殘缺模糊。他認為清晰完整的白紙草案實有必須。
律師會羅志力承認須立法,但不明白為何不依二十三條所需而遠遠超額;大律師公會梁家傑認為明知藍紙草案修改困難而拒絕發表白紙草案是不負責任。
錢其琛副總理質疑擔心二十三條立法的人莫非心中有鬼;原來心中有鬼的都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