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去年開支大增17.7%至236億元,不過原來有更多警隊開支被「隱藏」在不同部門預算中。《南華早報》日前報道,警隊去年花費9,500萬元,在「反送中」運動期間增置水馬等保安裝備,但就在預算案發表前要求22個政府單位以「一般開支」攤分有關金額,令近億元警隊開支隱藏在政府賬目之中。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批評政府「玩財技」,隱瞞財政實際用途,逃避公眾監察,做法存在爭議。
《南早》日前報道,警隊去年花費了約9,500萬元購置政府總部外放置的大型水馬和其他保安設備,但有關開支未有放入警隊的預算中,而是由22個在政府總部辦公的單位攤分。
報道引述消息人士稱,預算案發表前,各政府部門被要求接受一筆保安開支,並要將其加入各部門的「一般部門開支」當中,但提出要求的人並沒有書面交代原因。各部門在最終的開支匯報中卻未有標明此項目,令這項近億元的開支分散隱藏在整份政府賬目之中。
涉事的22個政府單位是以政府部門編製預算的總目劃分,包括特首辦、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和13個政策局,以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創新科技署和環保署。翻查2019至20年度修訂預算,這22個單位的「一般部門開支」金額介乎2,750萬至7.57億元不等,總額合共43億元,即隱藏的9,500萬元警隊開支佔總額約2.2%。
港府回覆《南早》時表示,各部門是以「撥款令」向警隊支付有關金額。翻查紀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楊岳橋早前曾先後就撥款令提出書面質詢,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今年1月回應時曾指,因應近月的公眾活動,有部門需要加强處所的保安,因此向警隊發出「撥款令」,從自己的分目支付有關開支,例如購置大型水馬等設備;但有關開支的明細、批出的部門等資料就未有交代。
李家超當時又稱,有關「撥款令」並無用於承付香港警務處個人薪酬分目的開支,但《南早》報道則引述消息人士指,有政策局開支曾用於支付在示威期間執勤的退休警察,以及警員運輸開支。《南早》的消息人士批評當局「隱藏」警隊開支做法,破壞了公共財政的透明度。
根據政府向立法會提供的資料,警隊於2015至2019年間的4個財政年度透過「撥款令」獲取8,300萬元至1.12億元不等;但在本財政年度,截至12月底已獲撥款1.48億元,較過去4年多出32%至78%。
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批評,警方以「撥款令」形式獲得大額開支預算,是「玩財技」隱瞞政府財政的實際用途,認為「撥款令」為警方提供方法去蔽人耳目,逃避公眾監察,做法本身存在爭議。
楊又指,《公共財政條例》已規定,「撥款令」所涉及的開支用途必須符合支賬分目的使用範圍,質疑政府做法已違反法例的限制,「政策局點會需要用大型水馬?」他以早前財委員會審議公務員加薪時,政府亦在議員質詢下方披露警員加班津貼開支,批評政府「唔係議員問,佢都唔答」,表明會在特別財委會上追問有關情況。
《蘋果》就報道內容向政府和警方查詢,警方稱應交由相關部門,即行政署回應。政府發言人回覆時,未有交代大型水馬以外為哪些設備,但透露政府總部保安加強措施所涉約9500萬元開支,為截至今年二月數字,由政府總部的22個政策局/部門/辦公室平均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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