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資深高級督察投資澳門夜總會生意,他聲稱為解決公司內部糾紛,兩次與澳門涉嫌黑幫成員綽號「馬交馮」男子會面,結果被裁定違反警員紀律強迫退休,他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警務處處長決定,恢復原來職位。
會面前互不相識
服務警界逾二十年的原訴人吳錫齡(譯音)在入稟狀透露,原訴人於九七年在友人介紹下投資澳門卡拉OK夜總會生意成為股東。及至九八年八月,因其中一名姓楊股東向香港警方投訴,指原訴人於業務會議中向他威嚇,結果原訴人於九八至九九年間,三次接受警方調查並進行錄影會面,最後警指他於九七至九八年期間,涉嫌與黑社會人士馮兆明(譯音)綽號「馬交馮」有聯繫,提出檢控。
原訴人於入稟狀中承認曾經兩次與馮進行會面,目的僅希望解決姓楊股東與夜總會經理陳俊全(譯音)綽號「阿B」的糾紛,原訴人強調會面之前並不認識對方,質疑法庭在沒有足夠證據下判定兩人有聯繫。
入稟狀指法庭未有理會原訴人反對,於紀律聆訊中接納會面紀錄成為控方證供,並於二○○○年六月十四日裁定罪名成立。原訴人先後去信多個部門,提出上訴及延期執行頒令,卻因申請法援延誤入稟,現要求批准逾期入稟,推翻強迫退休的決定。
案件編號:HCAL38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