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國企業合資的在華外國企業,也是常被中方合夥人轉移技術和知識產權。中國政府另亦要求外國企業披露敏感訊息,且事後不作銷毀,變相知識產權可能被共享或公開。
在網絡間諜方面,中國黑客以網絡入侵,獲得美國公司的知識產權、商業秘密、技術數據等具商業價值的商業訊息,並提供給特定的中國公司加以利用。報告同時表示,中國政府通過實施政府項目前,招收海外華人和戰略領域的專家、企業家來華任教和工作,又派遣專家到美國獲取尖端研究和設備,且不披露相關單位與中國政府的聯繫。
報告認為,中共把技術轉移作為政策重點,為那些公司提供支持,而隨着尋求進一步發展中國高科技產業,那些手段可能會繼續下去。因此,報告建議美國國會思考「是否應該採取措施限制中國的人才招聘計劃所帶來的技術轉移風險?」等一系列問題,以改善相關政策法規。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