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民主派議員都要求行管會交代立法會近年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次數及開支。行管會回覆表示,因為宣誓問題而引起的法律開支為171萬元;行管會另外又用了60.6萬,就立法會議員所作出誓言的有效性及相關事宜尋求外間的法律意見,並花費了5.7萬元追討梁頌恆及游蕙禎的薪津。
至於是否就6人追討酬金、預支營運資金及開支的一事所尋求的法律意見,則花約38萬港元。
律政司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未計算終審法院訟費,政府在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案花了近460萬的外判開支,至於姚松炎及羅冠聰的宣誓案外判開支就超過200萬。
■記者陳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