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檢查員全為政府人員 至少7人今年停任疑跳船
電影檢查條例電影三級制電檢處電影檢查員
現時凡擬公映的影片,必須事前經電檢處申請,按電影三級制評級;不過負責評級的全為政府員工,公眾只能申請做顧問小組成員提供諮詢。
現時凡擬公映的影片,必須事前經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簡稱電檢處)申請,該處會按電影三級制評級或豁免評級。不過負責評級的監督和檢查員全為政府員工,相信大部份是公務員,公眾只能申請做顧問小組成員提供意見,諮詢意見亦非檢查員評級的必須考量。資料顯示,今年至少有7名檢查員停任,懷疑已離開政府職系。
根據《電影檢查條例》,現時影片公映的監管把關由3個組別人員負責,分別為「電影檢查監督」、「電影檢查員小組」及「電影檢查顧問小組」。電影檢查監督由商經局長委派公職人員出任,現為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專員負責,亦即本身為通訊事務總監的梁仲賢。
電影檢查員小組由特首委任不同人士組成,每次委任均須在憲報公告。政府網站顯示小組大約40人,現有8人是商經局「創意香港」電影服務統籌科下的各級娛樂事務管理主任;其餘為通訊局廣播事務部牌照管理科、內容規管科,及電檢處各級主任。
電影檢查監督可視乎需要,由檢查員小組中委任人選出任檢查員,換言之負責評級的檢查員主要是由政府委任的內部員工。翻查今年憲報,出任檢查員的公務員替換頻繁,目前為止今年有至少7人停任檢查員,有2個屬商經局電影科主任,2職位至今懸空,電話簿目前已沒有上述其中6人的聯絡方法,懷疑是離職「跳船」。
電影發行人如不滿檢查員決定,可向電影檢查審核委員會上訴,該委員會成員亦由特首委任,商經局局長擔任當然委員,另有9名非公職人員,現時成員有民建聯柯創盛、地產代理監管局副主席蕭澤宇等。
公眾如欲加入監察,只可加入電影檢查顧問小組,小組開放予年滿18歲以上、中英語流利的市民申請,目前大約有300人,每2周出席一次檢片時段,就影片分級提供個人意見,但檢查員作出決定時,毋須受諮詢所得的意見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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