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位母親將八個月大的孩子從二十八樓拋下,再自己跳樓同死。香港在過去一年發生的倫常悲劇都極不尋常,可悲的是特區政府在這個嚴重的社會問題上遲遲未作出一套有系統的干預計劃,所謂關注不外乎是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提一提「精神健康」,政務司在悲劇發生後歎句「悲酸」和福利局局長出面責罵要死的父母不應連累子女等。
我相信這些首長當時的說話都是出自真心;可惜一陣激情,於事無補。香港的公共衞生政策對傷害無數大小生命的精神健康問題,至今尚無一個有系統的預防與治療計劃。
自殺及倫常兇殺,本身不是一種精神疾病,卻明顯是精神問題或精神疾病引致的最嚴重後果。創傷性生活事件(如失業、離婚)的壓力,引起或深化負面情緒,加上偏激的錯誤想法,演變成不擇手段的行為。
生活壓力來自我們的生活環境,例如家庭、工作、學業、戀愛、友情等,這些因素的損失或改變,往往帶來沉重的精神困擾,最近香港的失業問題,正是一個例子。
無數調查均顯示失業會使人情緒低落、焦慮不安、失去自信和自尊,直接引發精神健康問題。工作不但帶來收入,它更提供了生活規則;擴展社交範圍及磨練專業上的合作性。長期失業和擔心失業,容易引起恐懼、焦慮、緊張、抑鬱、暴躁等負面情緒,使個人及家庭生活陷於困擾不安,導致家庭暴力行為。
需要專業治療
殺親兒的父母,不一定是全無人性的,他們極可能是得不到及時診治的嚴重抑鬱症患者。需要透過專業的心理治療或藥物治療來改善負面情緒。
當香港在回歸祖國初期,正經歷着人口結構變動,經濟衰退,政治爭持等局面,無論是新移民或是本土居民都需要適應種種不穩定的生活壓力;特區政府怎可以只知搞綜援而忽視市民的精神痛苦?怎可以只知控告倫常自殺僥倖生還者而不給予這些受精神困擾的人士診斷及治療?
持續的倫常慘劇證明香港需要一個健全的社區精神健康計劃,設立社區精神健康中心、地區性危機干預中心或流動危機處理小組,配備有精神科專業人員及志願輔助人士,提供個人或家庭連續服務。社區精神健康中心另一個更重要的功能,是預防和教育,使市民認識精神困擾的症狀,敢於尋求治療,並學習如何利用自己及社會的資源去適應不同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