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襲便衣警同判囚禁 家人庭外相擁而泣

蘋果日報 2020/10/16 17:40

襲便衣警襲警罪抗暴之戰

15歲女生陳彥霖去年9月浮屍海面,翌月有市民在黃埔一帶聚集悼念,其間爆發警民衝突,有便衣警尾隨堵路示威者時遭私了。一對年輕兄弟及一名18歲學生早前被裁定襲警及堵路罪成。裁判官梁嘉琪今判刑時指,報告未能反映三名被告有真誠悔意,且考慮到判刑須具阻嚇性,判處21歲胞兄入獄3個月3星期、18歲胞弟及同齡男生則入住更生中心。今日有大批親友到庭支持被告,家人判刑後在庭外相擁而泣。
被告分別為18歲學生鄧卓榮、18歲學生伍浩賢及21歲裝修工人鄧卓凡。其中鄧卓榮及鄧卓凡份屬兄弟。

求情指沒有預謀 只是一時衝動「收唔到掣」

辯方求情透露,三名被告還柙期間親撰求情信,內容顯示他們已深切反省,亦知道不應以非法手段表達對社會的不滿。辯方提醒法庭,根據刑事程序,除非別無他法,21歲以下被定罪的被告應避免判處監禁。而雖然第三名被告年滿21歲,但犯案時只得20歲。
辯方續指,三人並非處心積慮襲擊警員,受襲警員當日便衣執勤,更直接衝向三人,才會發生本案。辯方又指,被告沒有攜帶武器,襲擊時間亦不長。雖然警員傷勢不輕,但被告只是一時衝動,「收唔到掣」。三人的老師亦有撰寫求情信,第三被告的上司並稱讚他是積極的好員工。
青少年罪犯評估報告建議判處首兩名被告入住更生中心,第三被告則判處監禁,但感化官報告卻建議判三人接受社會服務令。辯方認為感化官對本案的了解更全面,建議更可取。

第三被告曾向便衣警稱:我畀你走,你走唔走?

裁判官則認為案件性質嚴重,警員受襲後有瘀傷、腫脹、創傷筋膜炎及骨折等。另外,被告堵路導致交通受阻,影響他人,青少年罪犯評估報告顯示三人反省程度低,未能看見三人有悔意。裁判官最終接納評估建議,判處更生及監禁刑罰。
據庭上證供顯示,警員徐家俊當晚當值,看見三名被告拾起竹枝及從路上掘出來的磚頭,掟出馬路。他們聽到有警察到場後,離開現場。徐尾隨三人,在明安街從後捉住鄧氏兄弟,並大嗌「警察」表露身份,但遭三名被告拳打腳踢,眼鏡被毁。被告其間又大叫「藍絲打人」。據證供顯示,第三被告曾向徐指:「我唔想對你動用武力。」又曾謂:「我畀你走,你走唔走?」徐最終向被告施以胡椒噴霧,並在同袍協助下制服三名被告。
【案件編號:KCCC25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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