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6日下午,被告於觀塘一所麻雀館耍樂,輸掉2,600元後,將提款卡交給職員往提款,怎料密碼不正確。
警方調查發現,卡主是一名菲律賓籍女子,原來是被告早前於西貢一村屋的長椅外,趁事主講電話時偷取的。
九日後,被告帶同3歲女兒光顧西貢松記車仔麵店,結賬時順手牽羊,將放於收銀機旁的一部iPhone4取去,過程被店舖閉路電視錄下。警方其後於大欖女懲教所拘捕被告。
辯方律師昨再進一步求情,指被告的丈夫曾任職金融界,但去年7月起被凍結經紀牌照,由月賺約四萬元轉職當月薪僅得1.3萬元的司機;其間丈夫更曾向她施用暴力及取消其信用卡,再加上她患有產後抑鬱,才導致她不斷犯案,事後已感到相當後悔。
裁判官提問下,辯方承認被告多次帶同其3歲女兒犯案,而感化報告亦指她不再適合接受感化令。裁判官表示需時了解其精神狀況及涉案資料,押後至明天判刑。
案件編號︰ESCC2177、2673、KTCC3750、41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