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指出,醫委會裁定張竄改病歷紀錄,蓄意欺騙,是一項嚴重的指控,但不幸地未有給予張辯解機會,故撤銷醫委會判決。上訴庭又指,醫生林鉅津因未有足夠資格進行一種新療法手術,導致病人死亡,裁定專業失當,判罰停牌半年,緩刑兩年,而本案卻要即時停牌,若醫學界的價值觀認為「醫死人」的嚴重性,較虛報診症個案為輕,實令人感可悲。
張醫生曾為國際獅子總會港澳303區前總監、香港神託會董事局主席,他被指控於03年10月,先後4次在未有為病人診症下,向醫療保險集團開出4張收據申領診金,張在醫委會聆訊上供稱,是透過電話進行診症。
案件編號:CACV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