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德克薩斯A&M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律與知識產權中心聯合主任余家明昨向本報表示,連中國政府也開始研究採納公平使用,因中國經濟轉型下更鼓勵創意產業發展。美國的《特別301報告》針對欠缺版權保障的國家,若香港通過草案,余估計美國或於報告中降低中國在監察名單的排名,藉以換取中國跟隨香港模式,「喺貿易角度上睇,美國當然希望國內有公平使用,出面唔好有,令美國科創公司有更強競爭力」。
對於業界及港府稱採納美國模式將引發更多訴訟,余質疑說法並不合理,因這與美政府鼓勵訴訟文化有關,其他法例的訴訟也比本港多,公平使用是大勢所趨。港府為保障版權人利益而制訂科技中立的靈活規管法例,卻沒相應加入保護網民的靈活條款,並不合理,「如果法例要視乎版權人告唔告,而唔係法例規限點先告得到,從立法角度睇,頗有問題」。一旦版權人「唔鍾意你」,大可不理訴訟費用提告,「就算告唔入,淨係出律師信俾你,要求賠償做庭外和解都夠煩,同勒索冇分別,會產生寒蟬效應」。
美國駐港總領事館與香港美國商會從未公開表態是否支持泛民倡採納美國豁免模式的修正案。美領館發言人表示,保障知識產權是法治和良好管治一部份,將繼續鼓勵各界令香港版權法變得現代化以切合數碼環境。美商會曾動員支持版權大聯盟記招,大聯盟則促先否決泛民修正案。
■記者白琳、馬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