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大釋法、三權合作論,到特首曾蔭權出口術干預司法覆核權,香港法治屢受挑戰。吳靄儀表示,法治的基礎理念,是以法律限制政府權力;但過去十多年,行政機關權力無限增加,立會制衡力量越來越低。從限制行政機關權力、保障人權自由而言,法治肯定是後退。
吳靄儀批評,外傭居留權案中,政府和建制派無視法治基本原則,是維持個人可訴諸法律、及其享有法律代表的權利,將之變成政治議題。如不中聽便可反對個人訴諸法庭、權利如何保障?「李旺陽、劉曉波、趙連海何以有咁大屈辱、維權律師點解要付咁大代價?就係因為內地唔尊重呢一套,冇呢個原則。」她更狠批政府和建制派歪曲法治觀念,「家喺立會講法治講得最多嘅係劉江華,但佢意思係如果有人犯法,差人就要拉,有人不守秩序,警方就要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