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又來了,還有附帶條件,如果不足1000元的話,貨品就只能打五折;如果多於1000元的話,零頭也是五折,所以湊足1000元最上算,這就是難題了。要湊足整整1000元談何容易?後來兩位友人聯手,又挑、又試、又拿新貨、又算賬,在店內磨了一小時,結果用600元,買五件衣服和一雙襪子,折合起來原來是打了三折。香港季末清貨時也常打三折,但甚難叫人鎖死一家店,耗上一小時奉上數百元。
「買三百送一千」的宣傳已有欺騙成份,「送」含「免費」的意思,而且獲贈的比付出的金額要大,人總是想以小換大,看到1000元便忘記前提要先付出300元。其次,為了得到最大的優惠,千方百計要湊足1000元的整數,而店內大多數商品的價錢不是168元,就是368元或598元,所以到最後為了湊整數,買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喜歡的東西,變成為買而買,累積很多不需要的東西,是消費陷阱,贏家通常是利用此噱頭去增加營業額的商家。
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
會計與財務高級導師 李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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