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難做】代購奶粉要有牌! 內地新法規定需繳稅

蘋果日報 2018/09/11 11:37

代購微商電商法

在內地,代客購買外國奶粉、化妝品、馬桶蓋等等的代購、微商,生意將越來越難做。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電商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有內地媒體梳理這部法規,發現當中一些條文,對代購、微商施以比目前更嚴格的監管,包括不管是甚麼代購,都需要營業執照,以及不得銷售沒有中文標籤的奶粉及保健商品;一旦違規,最高罰款200萬人民幣(下同,約228萬港元)。
據《海峽都市報》報道,電商法中有三點被認為是對代購與微商,帶來重大打擊的,包括1.不管是甚麼代購,都需要營業執照,還要是採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2.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3.沒有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未獲取配方註冊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之類不得銷售。如果賣的是食品,則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報道又指,在直播平台中賣東西的博主,都有可能被當局界定為電子商務經營者。除了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都必須依法進行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否則將面臨最高1萬元(約1.4萬港元)的罰款。
另外,如果網購平台上賣家的商品有問題,比如奶粉是假的、紅酒是假冒的、化妝品是假的等等,那麼平台也得承擔責任。而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內媒解讀為,即禁止「刷好評」、「刪差評」做誤導消費者,否則最高罰款50萬元(約57萬港元)。
電商法同時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海峽都市報》/ Za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