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應的是,官方的定論也大致相同:新塘事件和古巷事件,都是「別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挑撥不明真相的群眾打、砸、燒。官方如今駕熟就輕,沙溪事件的定性也不外如是,未知的是,曾在新塘、古巷事件中備受關注的四川同鄉會,今次又起了甚麼作用?
必須指出的是,雖然沙溪騷亂的肇因是川籍少年與當地居民的衝突,但真正的導火索仍是執法人員的知法犯法,與新塘騷亂、古巷騷亂沒有分別。廣東一再發生外省民工有組織的騷亂事件,不同於一些城市因圍觀執法事件、圍觀官二代或富二代肇事而引發的騷亂,但其實質仍是官民衝突,並不是所謂的省籍衝突。當局不正視這個問題,就不可能有效防範騷亂的發生。
電郵:mailto:
[email protected]